案号
(2010)湖安民初字第5号
法院
安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安吉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裁判日期
2010-07-20
公开日期
2015-12-28
当事人
王某某,陈某某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0)湖安民初字第5号原告:王某某。委托代理人:何某。被告:陈某某。原告王某某诉被告陈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09年12月23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0年4月2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某某的委托代理人何某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陈某某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2008年年底,原告因经营挖机业务受雇于被告从事土方平整作业。2009年元月3日,经双方结算,被告共结欠原告劳务报酬29600元。后原告多次向被告要求支付该款,但被告至今未能清偿。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1.被告支付原告劳务报酬人民币29600元,并自起之诉日起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一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至款清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被告陈某某未作答辩。原告向本院举对帐单一份,以此证明被告结欠原告劳务费29600元的事实。本院审查认为,原告所举证据,符合有效证据的形式要件,具有证明力。被告未到庭质证,也未举反证,系自行放弃其诉讼权利。据此,本院认定本案事实如下:2009年1月3日,被告结欠原告劳务费共29600元。本院认为,被告结欠原告的劳务费29600元,依法应予支付。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陈某某支付原告王某某劳务费29600元及利息(按利率日万分之二点一从2009年12月23日起计算至款清日止),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4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诉讼费1140元,由被告陈某某负担。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 俞一农审判员 王孝林审判员 徐季平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日书记员 王志辉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原始连接
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107ANFZ0BXSK4/index.html?docId=7bf7c45be03d4d91ba8488e12b088b24
(2010)湖安民初字第5号
法院
安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安吉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裁判日期
2010-07-20
公开日期
2015-12-28
当事人
王某某,陈某某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0)湖安民初字第5号原告:王某某。委托代理人:何某。被告:陈某某。原告王某某诉被告陈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09年12月23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0年4月2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某某的委托代理人何某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陈某某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2008年年底,原告因经营挖机业务受雇于被告从事土方平整作业。2009年元月3日,经双方结算,被告共结欠原告劳务报酬29600元。后原告多次向被告要求支付该款,但被告至今未能清偿。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1.被告支付原告劳务报酬人民币29600元,并自起之诉日起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一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至款清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被告陈某某未作答辩。原告向本院举对帐单一份,以此证明被告结欠原告劳务费29600元的事实。本院审查认为,原告所举证据,符合有效证据的形式要件,具有证明力。被告未到庭质证,也未举反证,系自行放弃其诉讼权利。据此,本院认定本案事实如下:2009年1月3日,被告结欠原告劳务费共29600元。本院认为,被告结欠原告的劳务费29600元,依法应予支付。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陈某某支付原告王某某劳务费29600元及利息(按利率日万分之二点一从2009年12月23日起计算至款清日止),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4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诉讼费1140元,由被告陈某某负担。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 俞一农审判员 王孝林审判员 徐季平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日书记员 王志辉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原始连接
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107ANFZ0BXSK4/index.html?docId=7bf7c45be03d4d91ba8488e12b088b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