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
(2010)甬慈催字第19号
法院
慈溪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慈溪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裁判日期
2010-03-26
公开日期
2016-12-14
当事人
无锡中氏机械有限公司
案由
申请公示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一百九十九条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0)甬慈催字第19号申请人无锡中氏机械有限公司,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北区芙蓉北路187号。法定代表人:秦百强职务:总经理申请人无锡中氏机械有限公司申请票据无效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于2010年01月13日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在60日内申报权利。现公示催告期间已满,无人向本院提出申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宣告申请人无锡中氏机械有限公司遗失的银行承兑汇票一份[汇票号码CA/0102580863,出票日期是2009年06月12日,出票金额是500000元,出票人环驰轴承集团有限公司,帐号39×××97,收款人宁波特克轴承有限公司,帐号81×××01,付款行农行慈溪横河支行,行号39513,背书人宁波特克轴承有限公司,持票人为申请人]无效。二、本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无锡中氏机械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判长 徐利丹审判员 宋国梁审判员 张南芾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王 颖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原始连接
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107ANFZ0BXSK4/index.html?docId=7bc04c00bc6d47478c1a9c092746446b
(2010)甬慈催字第19号
法院
慈溪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慈溪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裁判日期
2010-03-26
公开日期
2016-12-14
当事人
无锡中氏机械有限公司
案由
申请公示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一百九十九条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0)甬慈催字第19号申请人无锡中氏机械有限公司,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北区芙蓉北路187号。法定代表人:秦百强职务:总经理申请人无锡中氏机械有限公司申请票据无效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于2010年01月13日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在60日内申报权利。现公示催告期间已满,无人向本院提出申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宣告申请人无锡中氏机械有限公司遗失的银行承兑汇票一份[汇票号码CA/0102580863,出票日期是2009年06月12日,出票金额是500000元,出票人环驰轴承集团有限公司,帐号39×××97,收款人宁波特克轴承有限公司,帐号81×××01,付款行农行慈溪横河支行,行号39513,背书人宁波特克轴承有限公司,持票人为申请人]无效。二、本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无锡中氏机械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判长 徐利丹审判员 宋国梁审判员 张南芾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王 颖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原始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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