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化妆品用乙醇等3种原料要求的通知 由 分享 时间:2011-12-23 00:00:00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规范化妆品原料技术要求,进一步提高化妆品质量安全,化妆品用乙醇等3种原料要求已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附件:1.化妆品用乙醇原料要求 2.化妆品用滑石粉原料要求 3.化妆品用甘油原料要求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上一篇:关于开展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