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变更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授权签发人的通知 由 分享 时间:2010-11-02 00:00:00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变更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授权签发人的请示》(鄂食药监文〔2010〕33号)收悉。鉴于陈维信同志工作变动,国家局同意变更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文件签发人,由姜红、李丹平同志负责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文件的签发工作。同时,陈维信同志不再担任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文件的签发人。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上一篇:关于进一步简化有关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申报资料要求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推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咨询成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