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吸收性外科缝线》等2项医疗器械强制性行业标准,已由全国外科器械标准化技
术委员会审定通过,现予以发布。行业标准的编号、名称及实施日期如下:
1.YY1116-2002《可吸收性外科缝线》
(代替YY91116-1999)
2.YY0166-2002《带线缝合针》
(代替YY0044-91、YY0166-94)
以上标准自2002年5月1日起实施。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二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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