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渔业、农垦)厅(局、委、办)、商务主管部门、林业厅(局)、邮政管理局、供销合作社:
为切实发挥标准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推动农产品电商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规范和推进农产品电商产业发展,质检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开展农产品电商标准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质检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农业部
商务部 国家林业局 国家邮政局
供销合作总社
2018年2月27日
《关于开展农产品电商标准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