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制定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及《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分级评价规范》团体标准按照规定程序编制,经专家组审查通过,现予以正式发布。本标准自2023年3月17日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分级评价规范》团体标准目录
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
2023年3月17日
关于发布《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分级评价规范)团体标准的公告.pdf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制定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及《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分级评价规范》团体标准按照规定程序编制,经专家组审查通过,现予以正式发布。本标准自2023年3月17日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分级评价规范》团体标准目录
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
2023年3月17日
关于发布《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分级评价规范)团体标准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