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辽宁省汽车流通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规定,辽宁省汽车流通协会圆桌会议已批准《汽车代驾管理规范》、《汽车代驾服务规范》团体标准立项。
经协会标准化专家委员会审查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21年10月30日起实施。
附件:《汽车代驾管理规范》团体标准
《汽车代驾服务规范》团体标准
各会员单位:
根据《辽宁省汽车流通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规定,辽宁省汽车流通协会圆桌会议已批准《汽车代驾管理规范》、《汽车代驾服务规范》团体标准立项。
经协会标准化专家委员会审查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21年10月30日起实施。
附件:《汽车代驾管理规范》团体标准
《汽车代驾服务规范》团体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