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3159号(医疗体育类315号)提案答复的函
施荣怀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提升网络餐饮快递企业素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互联网+”与餐饮业的深度融合,网络餐饮服务快速发展。网络餐饮服务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便利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部分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无证经营,部分网络餐饮服务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交通安全,配送人员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多发等。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高度重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交通安全监管,多措并举,强化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交通安全监管。
一、关于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持续强化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一)健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义务。
为依法查处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证食品安全,2016年7月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颁布《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明确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
2017年11月,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颁布《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证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办法》规定了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通过自建网站提供餐饮服务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履行的七项主要义务,分别是备案、建立食品安全相关制度、审查登记、设置机构和配备人员、公示、记录、抽查和监测义务。
送餐是网络餐饮服务中的重要一环。《办法》对送餐人员和送餐过程均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送餐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使用安全、无害的配送容器,保持容器清洁,并定期进行清洗消毒;二是送餐人员应当核对配送食品,保证配送过程食品不受污染;三是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送餐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和管理;四是委托送餐单位送餐的,送餐单位应当加强对送餐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和管理,培训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办法》的规定,结合地方实际,出台地方网络餐饮服务监管制度,强化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北京、上海、河南、甘肃等地出台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办法。
(二)探索监管方式,开展专项治理。
按照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持续加大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一是积极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对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单位实施网上监测,筛查网络餐饮服务违法违规信息。二是组织开展网络餐饮服务专项治理,强化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约谈网络餐饮服务平台,严惩重处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的违法违规行为,曝光网络餐饮服务违法行为。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约谈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负责人206次,下线6788户,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约谈246人次,下线2.21万户,查处网络餐饮服务违法案件114件,罚没134万余元。
(三)强化行业自律,规范经营行为。
为督促网络餐饮服务平台严格执行《办法》规定,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管理,2017年12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主管局长集体约谈了主要的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负责人。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取约谈等多种方式,督促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强化行业自律,责令平台下线无证和证照不全的餐饮服务单位。北京市督促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组建自律共建联盟,累计清理下线违法店铺近2万家,要求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进行资质审查公开承诺和下线名单公示,目前入网食品经营店铺资质公示率达到98%以上。
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积极推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落实市场监管总局《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在平台实时公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倒逼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依法自律经营,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
(四)公开抽检信息,强化信息共享。
公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有利于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及时采取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也有利于引导公众科学理性消费、自觉规避食品安全风险。目前,定期公布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已成为监管部门的常态工作。
为了进一步方便食品生产经营者和公众及时查询抽检信息,提高信息获取的可及性,提升抽检数据的利用效率,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开发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查询系统客户端—食安查APP,并于2016年8月成功上线。该APP数据信息来源于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官网公布的国家和省级监督抽检数据库,主要包括2014年以来国家公布和各省级局纳入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抽检数据库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和不合格结果。
(五)加强原料管控,推动食品追溯。
2018年6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修订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对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原料管控提出明确要求:选择的供货者应具有相关合法资质;鼓励建立固定的供货渠道,与固定供货者签订供货协议,明确各自的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鼓励根据每种原料的安全特性、风险高低及预期用途,确定对其供货者的管控力度。
2016年9月,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推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完善追溯体系的意见》(食药监科〔2016〕122号),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要求,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完善食品追溯体系,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护消费者权益。2017年4月,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发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若干规定的公告》(2017年第39号),明确餐饮服务提供者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基本要求和应当记录的追溯信息内容,对追溯信息的记录、保存和衔接提出细化要求,推动餐饮服务企业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逐步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可追溯。
(六)鼓励举报违法,推动社会共治。
2013年,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财政部印发《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国食药监办〔2013) 13 号),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2017年8月,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财政部修订了《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举报奖励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据统计,2017 年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受理食品投诉举报 88 万件,立案 3.1 万件,结案 3.1 万件,移交司法机关 838 件。
二、关于加强网络餐饮服务交通安全监管
公安部高度重视网络餐饮服务等外卖行业交通安全监管。2017年4月和2018年1月,公安部先后召开全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现场会和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研究部署加强和创新城市交通管理工作,要求各地强化和规范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加强警社合作、警企共治,联合行业协会推动外卖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共建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是发出联合倡议。2018年3月,会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出《关于加强快递、即时配送行业道路交通安全的倡议书》,要求快递、即时配送行业组织加强行业管理,组建企业联盟,建立配送员统一准入机制及行为标准,健全完善行业信用制度;快递、即时配送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完善配送考核制度,加强内部教育管理,使用符合标准的配送车型;配送员依法安全文明配送,不使用超标电动自行车等非法车辆,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二是推广先进经验。2018年3月,联合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召开加强快递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视频会,推广上海、南京、深圳等地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经验,推动各地公安交管部门与当地物流协会、快递外卖企业对接协作,探索实行“一人一车一证一码”、记分制度管理、内部叠加处罚等措施,共同推动外卖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三是推动警企协作。2018年4月,多次与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美团点评、饿了么百度外卖等企业座谈,并印发《关于警企共治创新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治理的通知》,推动各地公安交管部门与外卖企业建立警企协作、信用惩戒、指导帮扶、宣传培训、联合整治“五大机制”,强化和创新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治理工作。
各地公安交管部门按照部署要求,积极加强与外卖行业、企业沟通协作,共同强化快递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目前,各省交警总队和36个大城市交警支队已全部与本地外卖企业建立对接协作机制。北京、江苏、贵州等地组织外卖行业、企业召开座谈会,督促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哈尔滨、南宁等地加强源头管理,要求外卖企业与配送员全部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定期组织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上海、南京等地规范外面车辆外观和使用,实行记分制度管理,定期通报配送员严重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督促企业落实内部叠加处罚措施。深圳等地联合共享平台运营商,创立“共享交通联合指挥调度中心”,推动外卖等行业规范内部车辆管理,引导配送员等交通参与者安全文明出行。沈阳、杭州等地联合外卖企业在配送高峰时段、集中通行路段、违法事故高发区域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现场查处、通报外卖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正如您在提案中所指出的,目前网络餐饮服务仍存在一些问题和隐患,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不高,经营条件较简陋,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有限,食品安全存在隐患;二是餐食配送行为的监管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部分网络餐饮服务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日常内部管理不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缺乏,且大量使用超标电动自行车进行配送;四是部分网络餐饮服务企业发单派单制度不合理,配送时间、接单数量等考核指标设置不科学,重视效率、忽视安全,导致配送员多拉快跑、乱穿乱行配送;五是外卖配送人员准入门槛较低,从业群体素质整体不高,大多未经专门培训,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违法行为多发。
四、下一步工作
一是推动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继续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严格贯彻《办法》规定,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严格执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食品安全制度,加强餐食配送行为食品安全管理。强化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监管,推动其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持证合规经营。
二是指导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网络餐饮服务监督检查和网上监测,开展专项治理,严厉查处网络餐饮服务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三是继续推动各地公安交管部门与当地外卖企业建立完善对接协作、指导帮扶、联合整治等机制,使用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切实加强和规范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
四是指导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加大路面巡逻管控力度,严查严管电动自行车违法占用机动车道、闯红灯、逆行、超速、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五是联合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举办快递、外卖行业“道路交通安全大讲堂”活动,推动快递、外卖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引导配送人员遵法守规、安全文明配送。
六是加强与公安、卫生健康、商务等部门的沟通,共同加大对网络餐饮服务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净化网络餐饮服务环境。
感谢您对国家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市场监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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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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