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311号建议的答复
俞学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改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总结了近年来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深入分析了新的经济形势下监督抽查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建议从三个方面推进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改革,提升现有制度的有效性,实现科学监管。我们非常赞同您的意见和建议,作为目前我国产品质量监管最主要的方式和手段,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对促进提高我国产品质量整体水平,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质量利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迈入新时代,面对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质量安全需要,我们同样认识到,监督抽查制度还存在许多不适应当前形势要求的薄弱环节,监督抽查制度的科学性、有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对您的建议我们高度重视,我们结合自身职能认真梳理各项监管环节,从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从发,积极组织调研,排查制度建设和实际监管中的不足。在建议办理和建议采纳提升制度建设方面,我们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高度重视,严格建议办理过程
(一)列入重点督办建议,科学拟定方案。建设质量强国是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目标,是不断满足日益升级的消费需求的迫切需要,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是提升产品质量、发现查处产品质量问题的一个重要抓手,总局高度重视每一个利于监督抽查制度建设的建议,今年4月总局将您提出的2311号建议列为重点督办建议,重点研讨,严格督办,积极采纳消化,切实推动制度建设。4月27日,制定了《产品质量监督司关于提供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2311号重点督办建议的办理工作方案》,明确办理措施和办理时间节点,细化办理工作内容。
(二)成立办理工作组,明确办理工作职责。5月初,成立了以分管司领导(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为组长,相关处室(监督抽查处)为承办处室的办理工作组,明确了对建议办理的责任和分工。
(三)注重沟通代表,深入了解建议。5月18日,办理工作组赴浙江永康与您当面交流,充分听取您的意见,深入了解您提出建议的背景和要求,共同推动问题解决。
(四)深入基层,组织调研探讨。6月21日,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领导带队与办理工作组共同赴新疆召开建议调研座谈会,新疆自治区、浙江省、乌鲁木齐市、昌吉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以及部分检验机构等7家单位的工作人员和一线抽样人员共20多人参加。结合国家监督抽查和地方监督抽查的工作特点,围绕您所提建议,剖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改革中所涉及的问题,查找工作难点,商讨解决措施。
二、消化落实,推进制度建设
(一)强化全国监督抽查工作的统筹。加强计划统筹。采取省局初提、总局平衡、省局调整、总局确认的“两上两下”方式,上下联动分别确定全国和地方的监督抽查计划,强化形成质量监督合力,发挥出监督抽查对消费品安全、质量提升、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的推动作用。加强工作统筹。加强对全国监督抽查工作的统筹、协调、管理,强化对监督抽查的顶层制度设计,明确总局、省局和市县局相应的职责,国家监督抽查的抽样工作由省局组织实施,市县局承担抽样工作,更好地统筹做好各级抽查工作。加强数据统筹。以中国产品质量监督信息化系统(e-CQS)为基础,完善全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数据汇总分析通报制度,对全国县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增强监督抽查数据反映经济形势、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
(二)优化完善国家监督抽查组织模式。全面构建“抽检分离”模式。将监督抽查过程分为抽样与检验两个环节,分别交由不同的主体实施,打破原有同一家检验机构既抽样又检验的工作模式。强化“双随机”方法运用。建立监督抽查承检机构库、生产企业名录库,邀请消费者代表采用双随机软件随机抽取的方式,随机选定承检机构,随机确定拟抽查企业,并且再对拟抽查企业与承检机构进行随机匹配。实施市场买样。实行市场买样和生产企业抽样相结合,对量大面广的消费品采用付费的方式在市场上抽样,提升样品的代表性。推行“盲样”检验。对具备“盲样”检验条件的产品,去除生产企业名称、商标等可识别的标签后,再进行检验。
(三)严格监督抽查过程管理。公开招标遴选承检机构。改变以往直接选定机构的方式,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向社会公开遴选检验机构,从检验能力、资质、管理水平等多方面进行公正、科学地评价,确定入围机构。对抽样过程实行视频监控。构建质量监督的智慧管理系统,投入在线监控设备,实现全国抽样、买样工作的集中管理、统一指挥、远程监控,规范抽样行为,确保抽样工作的证据收集,为有效处理企业异议提供证据材料。采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工作效率。开发e-CQS产品质量监督信息化系统,通过互联网实现电子文书的录入、实时信息追踪、国抽数据统计等多方面信息化手段,对国抽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效支撑。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的具体实际,推进产品质量法的修订完善,梳理和加快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规范建设,重点推进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监督抽查工作文书等规范性文件的制修订,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守住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谋求质量强国,当好高效监管的实践者、高质量发展的推动者是我们的目标,更是我们的责任。监督抽查制度的建设离不开社会各方广泛参与和支持,产品质量提升需要政府监管和社会共治有效结合,希望您继续为监督抽查制度的发展建言献策,共同推动监督抽查事业的进步。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市场监管总局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