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食评函〔2020〕16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17〕1096号),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和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承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修订工作。现已完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草案)修订工作,按照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程序要求,开展标准起草阶段征求意见工作。
请将附件3《征求意见表》于2020年7月17日前以电子版形式返回至qupengfeng@cfsa.net.cn。各行业、企业请以单位形式统一反馈意见至上述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屈鹏峰 010-52165401
附件: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草案)
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草案)编制说明
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草案)征求意见表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2020年7月9日
附件1: GB1076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草案).pdf
附件2 :GB1076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草案)编制说明.pdf
附件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草案征求意见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