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四:安徽省铜陵市两级检察机关案管部门上下联动保障疫情期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顺利适用
一、基本情况
今年2月,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傅某某等人涉嫌贪污案、雷某伪造金融票证案等4件案件,共6名犯罪嫌疑人。经审查,6名犯罪嫌疑人均如实供述、真诚悔罪、自愿接受处罚,办案检察官认为这6名犯罪嫌疑人均可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疫情防控期间,看守所封闭管理,检察官、律师无法进入的情况下,铜陵市、铜官区两级检察院案管部门上下联动,利用远程视频提讯系统,完成了案件承办检察官和律师“在同一视频下”分别对6名犯罪嫌疑人进行提审和会见工作,实现了犯罪嫌疑人在律师远程视频见证下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保证了上述4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的顺利办理。
二、主要做法
一是高度重视,全力保障。按照法律规定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法律规定,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的意见,犯罪嫌疑人还应当在律师在场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但疫情期间看守所封闭管理,原有的检察官提讯、律师会见等模式无法继续,安徽省铜陵市检察院通过远程视频提讯等技术手段全力保障认罪认罚案件顺利办理,保证办案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和律师执业权利。
二是部门联动,精心筹划。铜陵市检察院案管部门严格按照远程提讯的规范要求,向派驻看守所检察室预约时间,要求铜官区检察院向看守所提供提讯证、办案人员工作证复印件等提讯的文书和证件,建议律师及时提供执业证、委托书、公函等用于会见、见证资料,保证提审、会见程序合法规范。另一方面协调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和信息技术部门对端口设备进行调试、对接,安排司法警察进行远程传递,做好提讯、会见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是规范操作,顺利实施。在铜陵市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远程提讯室内,借助远程提讯设备,实现了对6名犯罪嫌疑人进行远程提讯、律师会见、见证工作。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办案检察官分别向6名犯罪嫌疑人告知了认定罪名和量刑建议,律师就认定罪名和量刑建议是否适当分别向犯罪嫌疑人提供了法律意见,6名犯罪嫌疑人均表示认罪认罚,并在律师见证下通过远程打印系统签署了具结悔过书,整个过程图像清晰、音质流畅、交流顺畅。
三、典型意义
大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是当前检察工作的重大课题。为克服疫情期间看守所封闭管理对认罪认罚工作开展的影响,铜陵市两级检察机关案管部门立足服务职能,创新服务举措,加强上下联动,内外协同,加大科技供给,充分运用远程提讯技术手段,把检察机关办案功能区的服务功能向外拓展,打破了“同时在场”的时空阻隔,有效保障了犯罪嫌疑人正当权利和律师执业权利,实现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正确适用,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彰显了检察机关服务战“疫”、规范执法的责任担当,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办案工作的顺利进行贡献了案管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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