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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七条措施推进特殊食品连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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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山东济南出台七条措施,通过牵住连锁经营企业总部“牛鼻子”,把住统一购进、贮存、销售总开关,落实连锁企业内部管理实现了监管资源效能的最大化。

  创新理念,破解日常监管难题。济南市有获证特殊食品经营单位1.3万余家,其中有98家连锁企业4000余家门店,约占所有特殊食品经营主体的三分之一,也是消费者购买特殊食品的主要渠道。济南市局创新监管理念,提出了“抓住总部保安全、减轻包袱促发展”的思路,对连锁企业总部重点监管,督促连锁企业总部抓好对连锁门店的内部管理。一是通过培训增强连锁经营企业负责人主体责任意识;二是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从总部到门店的自查整改;三是要求连锁经营企业总部从源头严把购进仓储关;四是要求各销售门店专区标识醒目规范;五是明确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总部实施重点监管;六是市场监管部门每年两次对连锁企业检查评估,接受社会监督;七是健全动态管理机制,确保企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为检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2020年11月中旬,济南市局邀请两家第三方检测机构与执法人员一起对全市69家特殊食品连锁经营企业开展检查评估。检查内容包括管理制度、索证索票、购销台账、仓储管理、运输交付、追溯体系、日常监管、网络销售、跨境电商等10大项40小项,并邀请部分食品社会监督员参与评议打分。从检查评估结果看,综合评分(满分110分)90分以上的占到了90%,100分以上的60%,90分以下的为10%。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企业,采取集中通报、个别约谈、检查评估“回头看”、社会监督等综合措施,确保特殊食品经营单位规范提升行动落到实处。(山东省市场监管局食品抽检和特殊食品监管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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