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中国林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经立项、征求意见、专家审定、社会公示等程序,现批准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生态保护与修复研究所、中化环境控股有限公司、中建一局集团第三建筑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的《盐碱地生态修复本底调查技术规程》《盐碱地生态修复效果评价技术规程》为中国林学会团体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现予公告。
中国林学会
2023年2月27日
附件:
[2023] 10号 中国林学会关于发布《盐碱地生态修复本底调查技术规程》《盐碱地生态修复效果评价技术规程》2项团体标准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