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和本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服装行业加工工厂可持续制造评价规范》团体标准,已经2021年12月29日技术审定会讨论通过,并经广东省质量检验协会批准,现予以发布并实施。
联系人:伏卫霞( 020 ) 38835220 招原春(020)38835232
广东省质量检验协会
2022年1月5日
关于发布《服装行业加工工厂可持续制造评价规范》团体标准的通知.pdf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和本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服装行业加工工厂可持续制造评价规范》团体标准,已经2021年12月29日技术审定会讨论通过,并经广东省质量检验协会批准,现予以发布并实施。
联系人:伏卫霞( 020 ) 38835220 招原春(020)38835232
广东省质量检验协会
2022年1月5日
关于发布《服装行业加工工厂可持续制造评价规范》团体标准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