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总工程师研究会关于发布《承接金融机构应收债权委托作业规程》等两项团体标准的公告 由 分享 时间:2021-02-25 00:00:00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各有关单位:根据《温州市总工程师研究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温州市总工程师研究会批准发布由温州市正豪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为主起草的《承接金融机构应收债权委托作业规程》(T/WZS 0001-2021)、《委外机构应收债权委托作业规范》(T/WZS 0002-2021)两项团体标准,标准于2021年2月24日发布,自2021年3月24日开始实施。现予以公告。《承接金融机构应收债权委托作业规程》发布公告.pdf《委外机构应收债权委托作业规范》发布公告.pdf 上一篇:浙江省产品与工程标准化协会关于发布《金华猪宰前管理规范》团体标准的公告 下一篇:浙江省产品与工程标准化协会关于发布《猪肉冷库贮存管理规范》团体标准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