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电子商务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浙电促会〔2018〕26号)有关规定,《电子商务直播基本名称规范》(标准号T/ZEA 008-2020)、《电子商务直播服务规范》(标准号T/ZEA 009-2020)、《电子商务直播培训机构管理规范》(标准号T/ZEA 010-2020)团体标准经立项审核、组织编制、征求意见、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现予以批准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关于发布《电子商务直播基本名称规范》等三项团体标准的通知.pdf
浙江省电子商务促进会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