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山东电子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第1部分:平台技术规范》、《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 第2部分:终端技术规范》、《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 第3部分:通讯协议规范》3项团体标准,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 第1部分:平台技术规范》等3项团体标准
山东电子学会
2020年8月28日
鲁电学发〔2020〕33号--关于批准发布《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 第1部分:平台技术规范》等3项团体标准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