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新时代城镇化发展,持续深化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项目的实践,规范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项目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开展新型城镇化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国标委农联〔2015〕21号)要求,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编制了《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各地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9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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