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注销永宁县首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企业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2018年 第3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原质检总局令第156号),因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等情形,市场监管总局决定注销永宁县首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150家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请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市场监管总局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