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宁夏质监局关于银川宝塔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工作的请示》(宁质技监[2014] 82号)收悉,按照你局建议,我局委托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压力容器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容器分委会)召开技术评审会议,提出了技术评审意见(见附件)。经研究,我局答复意见如下:
你局可按照容器分委会技术评审会议的评审意见,并结合银川市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管理现状,确定银川宝塔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相关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条件。你局及银川市局应督促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和相关压力容器的监控与应急处置措施,加强风险研判和日常监督检查,保证相关压力容器的安全使用。
附件:银川宝塔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压力容器使用登记事项技术评审意见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
2015年2月12日